发表于 2021-10-14 15:46:48 来源:中国管弦网 点击量:399
报名时间:2022年1月12日——22日
考试地点:星海艺术学院(大学城校区)
广东省 2022 年音乐术科统考分为:音乐类(音乐学)专业、音乐类(音乐表演—声乐)专业、音乐类(音乐表演—器乐)专业三类(见下表):
考试成绩计算办法
1.音乐类(音乐学)专业考试科目:视唱练耳与乐理、声乐、器乐;各科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。
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。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(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×30% +声乐得分×35% +器乐得分×35%)×3,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。
2.音乐类(音乐表演—声乐)专业考试科目:视唱练耳与乐理、声乐;各科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。
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。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(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×30% +声乐得分×70%)×3,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。
3.音乐类(音乐表演—器乐)专业考试科目:视唱练耳与乐理、器乐;各科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。
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。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(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×30% +器乐得分×70%)×3,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。
考试科目
(一)视唱练耳与乐理
1.考核目标
视唱练耳与乐理作为音乐院校招生考试的必考科目,旨在通过听辨、问答与视唱等方式对考生的音乐素质、音乐常识与音乐能力水平等进行全面考察,检测其学习音乐的条件,考察其音乐陈述与表达能力及表现意识,评定其音乐发展的潜在能力。
2.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
(1)考试形式:分为机考(试题用计算机考试,简称机
考,下同)与面试两种形式。练耳与乐理采用机考形式(见附1),考试时长 75 分钟,通过对考生练耳能力和乐理的测试,判定其整体音乐素质。视唱采用面试形式,着重考察考生的音准、节奏、流畅性以及音乐的表现力。
(2)试卷结构:机考题为 50 道选择题,占总分值的 80%,练耳与乐理机考题型示例详见附 2;面试题为单声部旋律一首(五线谱),占总分值的 20%,视唱面试题型示例详见附 3。
3.考试内容
(1)练耳与乐理部分
第一部分:练耳
主要考查考生对音高、音长、音强、音色等音的属性的基本辨别能力和音乐常识。
考试范围包括:
①单音:相邻音为单音程。
②音组: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。和弦限定在原、转位的大三、小三、减三和弦及大小七、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;多音音组含变化音级。
③音阶:自然、和声、旋律三种大、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。
④音程: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。
⑤和弦:大三、小三、减三和弦原、转位以及大小七、小小七和弦原位。
⑥节奏:节拍为2/4、3/4、3/8拍子,长度为 4 至 8 小节;节奏为 常用节奏型。
⑦旋律:单声部。调式调性限定在自然、和声、旋律三种大、小调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(可含调式变音)的范围内。节拍为2/4、3/4、4/4、3/8、6/8拍子;节奏为常用节奏型。
第二部分:乐理
考试范围包括:
①音与音高:音列、音级及其分组等。
②音律:十二平均律、五度相生律、纯律;半音、全音、等音等。
③音符与谱表:各种音符与休止符(含简谱);谱表、谱号等。
④节奏节拍:各种节奏、节拍、音值组合法。
⑤音乐术语和标记:常用的省略记号、演奏法记号、速度及力度标记、装饰音和术语等。
⑥译谱: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。
⑦音程: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、复音程;自然音程、变化音程;协和音程、不协和音程;等音程。
⑧和弦: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、七和弦;等和弦。
⑨调式调性:自然、和声、旋律大小调、中古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。
⑩调的关系:关系大小调、同宫系统各调、同主音调和等音调。
⑪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:自然、和声大小调。
⑫调式变音与半音阶:调式变音;调式半音阶。
音乐常识考试范围:内容参考普通中学《音乐鉴赏》课本。
(2)视唱部分
考试范围: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、和声、旋律大小调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,含调式变音;节拍为2/4、3/4和4/4拍子;节奏为常用节奏型。
视唱题由考场给出。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,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,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。
4.评分标准
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满分为 100 分。
练耳与乐理部分:按照每小题设定的分值由计算机自动评
分。
视唱部分:不限定唱名法。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:音准、节奏、流畅与完整、音乐表现。具体评分标准:
①音准、节奏、流畅与完整、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,按满分的 95%左右给分。
②音准、节奏正确,视唱流畅完整,音乐表现一般的,按满分的 85%左右给分。
③音准、节奏正确,视唱不够流畅完整,无音乐表现的,按满分的 75%左右给分。
④音准、节奏基本正确,视唱不够流畅完整,无音乐表现的,按满分的 65%左右给分。
⑤音准、节奏不正确的,不能及格,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%-59%给分。
⑥不识谱、不能视唱的不给分。
(二)声乐
1.考核目标
通过考生的演唱,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、演唱方法、音乐表现等。
2.考试内容和形式
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 1 首。
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 3 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,由电脑现场抽签 1 首作为考试曲目。
3.考试要求
(1)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唱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。
(2)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,将予以扣分处理。
(3) 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,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。
(4)考生钢琴伴奏谱版本需按考试说明中的参考书目,不可擅自更改,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。
(5)考生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,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,拒收简谱。
4.评分标准
声乐考试满分为 100 分。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(1)嗓音条件:要求音色明亮、圆润、音质纯净,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,发声器官无疾病,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。
(2)演唱方法:发声方法基本正确,无不良发声习惯,呼吸、声音通畅,吐字清晰。
(3)音乐表现: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,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、音高,节奏准确,演唱较完整。
(三)器乐
1.考核目标
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。
2.考试内容和形式
(1)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。应试乐器为 33 种,包括钢琴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大管、萨克斯管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中音号、大号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竖琴、竹笛、唢呐、笙、二胡、高胡、古筝、阮、琵琶、柳琴、三弦、扬琴、双排键电子琴、手风琴、电贝斯、电吉他、古典吉他、打击乐(爵士鼓、玛林巴、排鼓、颤音琴)。
(2)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 2 首,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各 1 首,其他器乐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 1 首。
钢琴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 2 首练习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,选取 1 首奏鸣曲作为考试曲目。考生选取的曲目如划分了考试演奏片段的,由电脑抽签决定考试选段。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片段详见附 4。
钢琴以外的其他器乐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练习曲
和乐曲各 2 首作为考试抽签曲目。考生选取的曲目如划分了考试 演奏片段的,由电脑抽签决定考试选段。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片段详见附 4。
(3)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并加试基本功。可选择的组合有:A.小军鼓与玛林巴;B.小军鼓与爵士鼓;C.小军鼓与排鼓;D.小军鼓与颤音琴。
3.考试要求
(1)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,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。
(2)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用重复演奏,附 4 中“考试指定演奏片段”一栏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。
(3)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及选段演奏,否则视为放弃考试。
(4)考生必须背谱演奏,否则将作扣分处理。
(5)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(包括练习曲、乐曲或奏鸣曲)曲谱,以备查阅。
(6)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 CD。
(7)考场提供钢琴、双排键电子琴(雅马哈 ELS-02C/吟飞75RS1000e)、小军鼓、玛林巴、爵士鼓、颤音琴、排鼓、琴架。
其他乐器(包鼓槌等)考生自备。考生统一使用考场已提供的乐器和琴架。
4.评分标准
器乐考试满分为 100 分。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(1)演奏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,具有正确把握音准、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。
(2)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。
(3)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。